編按:法務部於2023年3月14日公告《民法》第1085條修正草案,預計刪除原法規「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」的內容,改為「父母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,應考量子女之年齡及發展程度,尊重子女之人格,不得對子女為身心暴力行為。」對此,衛福部保護司兒少保護科長黃瑞雯說明,修法後家長仍可以管教孩子、亦有管教之責,但希望家長有意識地避免各種暴力與打罵教育,用更合乎兒童身心發展的正向方式進行教養。
知名親子部落客「酪梨壽司」日前在臉書上自爆她因為打小孩打到瘀青,遭學校輔導室通報社會局,引來社工登門家訪事件,在網路上燃起「家內體罰」議題的高度關注和討論。許多網友對她的處境表示關切支持,也有人表示打小孩不應該,但有更多家長感同深受,「好崩潰,這樣到底該怎麼教」、「管教小孩要被通報社會局,但不管教又被老師寫聯絡簿,家長到底要怎麼辦?」道出父母管教小孩的難為和掙扎。
儘管家長對於管教和體罰看法分歧,2022年兒權公約國際審查會議上,不少民間團體仍提倡政府應修訂民法第1084、1085條,禁止家內體罰。
國家人權委員會在評估意見中指出,2020兒少受虐人數有12,610人,是近5年新高。這些受虐兒少當中,每5人就有1人未滿6歲,其中8成是未滿3歲的嬰幼兒,都以家內受虐的比率最高,因此建議政府參考日、韓修法,禁止家內體罰。
人本教育基金會教育中心主任陳雅萍表示,教育是希望啟發孩子透過理解,發自內心的願意去做一件事情,但「打罵教育下驅動孩子的力量,卻是恐懼感,大人都必須要有一個基本認知,打罵不等於教育。」
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則認為,以國際標準來看,禁止體罰即是禁止一切形式的暴力,包括肢體和言語上的暴力。她認為,過去很多人會說,西方國家父母不打小孩是因為文化影響,但如今日本、韓國也都立法零體罰管教,台灣是否也能跟進?
為什麼不能體罰孩子、打小孩?
民間團體認為,家內體罰對孩子造成的身心靈創傷,即使長大成人也不一定能夠癒合。陳雅萍表示,「父母是孩子的安全感來源,打罵會讓孩子產生混亂,嘴巴上雖然會講爸媽打我,但是內心還是覺得,我沒辦法真的怪爸媽,會替父母找一個合理解釋,而唯一的解釋,就是自己不夠好。」一旦這樣的想法在孩子心中內化,長久下來就會讓孩子自信心低落。
另外,多項國外教育和心理研究顯示,打罵會損傷孩子大腦前額葉皮層,大幅降低孩子的思考能力;罵小孩則會損傷大腦聽覺皮質,耗損孩子的理解和溝通能力。「長遠來看, 打罵不管是對孩子的人格塑造,親子關係,以及往後的人際關係,親密關係,都會造成負面影響。」白麗芳說。
打罵的背後,其實也是父母管教受挫的求救訊號
然而,推動禁止體罰的同時,父母的管教困境也是備受關注的焦點。「沒有爸媽是真心想要打小孩,是遇到困難,」陳雅萍說。打罵的背後,很多時候反映父母的無助,有更多父母是背負著社會的批判眼光,對於管教孩子已經無計可施,身心透支。
陳雅萍強調,儘管推動修法,對台灣來說,可堅定零體罰立場,會是很好的「宣示作用」,但絕非要譴責家長,反而是希望藉由修法,提供足夠的親子教養配套措施和支援系統,幫父母找方法。例如,建置更多類似目前在全國各地的家庭教育中心,提供父母接觸親子教養觀念的機會。兒盟也有設置教養專線及多個諮詢中心據點,幫助家長解決教養困境。
「打罵有時候是父母讓別人知道他有在管小孩的方式,」陳雅萍也說,社會若能給家長更多的包容和體諒,適時伸出援手,都是支持父母的力量。
生氣別急打小孩,噴火龍父母安定情緒5步驟
白麗芳表示,打罵雖然可以快速奏效,但是並不能從根本解決孩子的行為問題,嘗試看見和理解孩子行為背後的原因,幫助孩子找到方法,父母管教就能看見新契機。米露谷心理治療所所長駱郁芬建議家長5步驟,解決教養困境:
- 停下所有行動,先穩住自己:父母不必要求自己在情緒高張時仍理性思考。當「意識」到自己很生氣時,先閉上眼睛,或任何方式,暫停幾秒鐘。不需要完全回到情緒平靜的狀態,但至少「過了失控臨界點」,才能進入第二步驟。
- 停止孩子:當孩子還在鬧情緒時,以中性口吻向孩子提出自己的訴求,例如,「請停下來」、「請好好說話」。或是走到孩子面前,看著孩子,提出訴求,中斷孩子的情緒失控狀態,再進入第三步驟。
- 重述要求:當孩子情緒已稍微穩定,家長再重覆一遍希望孩子做到的事情。
- 找孩子行為背後原因:討論孩子剛才的表現,例如,「你剛剛為什麼用那種方式說話」、「你最近為什麼這麼容易生氣」、「我剛剛講好多次,你為何都沒聽見」,了解孩子失控原因。不需要當下立刻問孩子,在當天即可。
- 備用方案:父母情緒若真的收不回來,建議找伴侶、親友、鄰居,或他人接棒,讓自己先穩定下來。
管教 vs. 體罰,界線在哪?修法能保障兒少嗎?
隨著時代進步,越來越多國家提倡零體罰。2022年兒盟一項「台灣民眾對體罰管教的經驗和態度」調查顯示,已經有相當多民眾(66.2%)贊同透過法律保障兒童免受體罰,和2014年相比,民眾在偏向認同體罰的態度,比例有下降趨勢,顯示台灣社會已慢慢形成零體罰共識。
但是否該修法明訂禁止家內體罰,陳雅萍表示,「當大人內心仍在問那條線該踩在哪裡,代表還沒有放棄以打小孩做為管教方式。」當打罵不再是一個管教選項,家長才能真正思考,是否有更好的替代方式。
另外,目前民法第1085條關於「父母得於必要範圍內懲戒其子女」的規定缺乏明確規範,「體罰」定義模糊不清。白麗芳建議參考日本的做法,「不拿掉家長的懲戒權,但明訂懲戒界權範圍,或是明訂,什麼是暴力?」讓台灣社會一起討論,例如,「打到受傷,大家(反對)的共識一定比較高;那言語辱罵算嗎?」她強調,韓國很多父母在修法之後出現反彈聲浪,改以其它極端方式管教孩子,因此台灣修法之前,必須先取得社會共識,才能真正保護兒少權益。
打小孩對孩子的心理影響
- 影響親子間的親密關係
- 養成孩子暴力傾向,以為「暴力可以解決問題」
- 小孩容易產生負面想法
- 小孩逐漸對「被打」無感,可能引來更多更嚴厲的體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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