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9日猝然離世的曹西平,生前曾公開表示,他與家人關係疏遠、「我的錢絕不讓姓曹的人碰!」也曾提及,自己生病時幾乎是乾兒子Jeremy照顧,要立下遺囑將財產,留給照顧自己的乾兒子。令外界關注這份遺願是否能達成。
爭議1:乾兒子是否有權負責操持喪禮?
一般情況下,殯葬事宜多半由家屬或繼承人決定與辦理。但若被繼承人生前已立下遺囑,或另有明確的意願書,家屬原則上應尊重並依其意思處理。
傳鈺資產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執行長黃育麟指出,若遺囑中明確指定乾兒子擔任遺囑執行人,並賦予其處理後事的權限,法律上可由乾兒子負責統籌喪禮相關事宜的。
目前情況,曹西平的喪禮已由多位藝人協助溝通,並成立治喪委員會,經曹西平的三哥同意後,由乾兒子負責整體規劃與對外聯繫,這應是最好的安排。

爭議2:將全部財產遺贈給乾兒子,法律上可行嗎?
遺囑的自由度相當高。原則上,立遺囑人可以將財產遺贈給任何人,或是公益、社福機構,並不限於法定繼承人。
不過,《民法》中有「特留分」制度,保障一定比例的繼承權。黃育麟表示,即使遺囑內容違反特留分規定,遺囑本身依然有效(如果符合法定要件),但其他繼承人可以依法主張扣減。
以本案來看,曹西平的4位兄弟,即便都不出面處理後事,仍可依法主張應繼分的1/3作為特留分,向受遺贈人(乾兒子)請求扣減。

不過,黃育麟提醒,若曹生前的保單符合3大要件:有指定受益人、要保人和被保人為同一個人、保險為單純壽險,兄弟不能主張保險金有特留分。
在這類明顯可能引發爭議的遺囑安排中,若可預見其他繼承人未來可能會提起訴訟,事前就建議妥善規劃遺囑執行人,由執行人負責協調並同意補償特留分,例如透過另外的分割協議來協商金額,這樣可以降低後續訴訟風險,往往比事後對簿公堂更為理想。
另一個角度,即便曹西平已預留遺囑,仍要看遺囑是否有效。如果是字書遺囑,曹西平必須親自手寫在紙上,並親筆簽名與註明日期,不能用打字或留手機訊息的方式立遺囑。
如果曹西平兄弟主張遺囑無效,最後法院也認定無效,乾兒子不僅一分錢都拿不到,曹西平兄弟還可以獲得應繼分,金額可能比特留分更高。

爭議3:不想給特留分,能主張「重大侮辱」來剝奪繼承權?節目上說過的話可算數?
有報導指出,如果曹西平乾兒子不願扣減特留分,可以用《民法》1145條的規定,用「重大侮辱」等情事來主張曹西平兄弟喪失繼承權。
黃育麟指出,「重大侮辱」對繼承權的影響極為重大,法院在審理時會採取高度嚴格的標準。
不過「重大侮辱」沒有一定的標準,法官會綜合考量被繼承人的學識、社會地位、家庭背景外、過往判例和人證、物證等證據,過去也不乏成功的案例。

黃育麟表示,曹西平在節目中曾明確表示「遺產不會給兄弟」等排除繼承的畫面,可當成為未來喪失繼承權聲明的主張。
若為以上情況,實際操作的順序將是:
- 遺囑已執行完成後(遺產已過戶),其他繼承人提起訴訟請求特留分。
- 乾兒子可以用節目畫面,主張該繼承人(曹西平兄弟)已遭到被繼承人(曹西平)明確表示喪失繼承權,不得再主張特留分。
- 法院會要求乾兒子舉證曹西平是否有受到重大侮辱或其他情事,並綜合其他考量來判斷是否曹西平兄弟喪失繼承權利。
如果擔心遺囑中表達剝奪繼承權,未來可能因遺囑效力爭議而受影響,實務上建議另行製作一份「喪失繼承權聲明」,並與相關證據一併保存,能提高整體法律上意思表示的穩定性。